女超联赛第3轮,广东省女足VS长春大众卓越女足的一个越位案例进行了评议,评议认定裁判员判罚进球有效错误,应该判罚越位犯规。
在越位案例中,干扰对方和视频中这种是否有意触球判罚难度相对大,因为这牵扯到裁判员和助理裁判员的主观认知。
在评议中,评议组成员一致认为这球不属于有意触球,虽然有人总质疑评议组的权威性,尤其是中超前两轮的评议,认为尺度不统一。但是就这个案例评议组能一致认为,就说明这个判断的难度不是很大。
判断队员是否是有意触球要参考以上因素,在女超联赛这个案例,防守队员面对高空传球,本能的跳跃,没有充足的时间来调整自己的身体,是受限的触球动作,因此不应该认为是有意触球,因此处于越位位置队员获得球权后,应该判罚越位位置获利。
我们再看上面一个视频,防守队员能清晰地看到来球并且球的速度并不快,自己有时间和空间去解围(处理球),只是由于自己的技术动作没有掌握好,因此应视为防守队员有意触球,不判罚越位犯规。
再看这个案例,防守队员面对高速而来的高空球,本能的挑起用头解围,防守队员并没有控制住球,并且是受限的技术动作,因此不能判罚队员有意触球,应该判罚进攻队员越位位置获得利益,判罚越位犯规。
我们看业余比赛中的这个案例,虽然是高空球,但是防守队员能清晰看到来球,球的速度并不是很快,并且有时间去处理球,队员的解围并不是 一个受限的动作,因此因该视为有意触球。
中超上面这个案例,当值处理裁判员判罚为越位,今年的中超统一尺度认定为队员有意触球。
所以判断是否有意触球,一定要结合足球运动常识,根据规则中判断是否有意触球的因素来综合判断。
再次说明一下,以上所有解读都是个人观点,解读都是基于个人对足球规则的理解,不代表一定正确,甚至一些就是错误的,请以足协评议为准。请大家理性讨论。